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企业策划、设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翻译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电影摄制;文艺创作;租赁影视器材、影视服装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版权代理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销售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办公用品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电影发行;文艺表演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电影发行、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